【明報專訊】房屋供應對香港政府及大眾巿民來說,一直是惱人的問題,背後的「癥結」是土地供應(land supply)及用途分類。根據政府說法,香港可用作建屋的土地有限,所以要向新界東北發展。突破出版社旗下雜誌《Breakazine!》就挑戰這個命題,2013年5月號以「出賣我地」為題製作專題,探索香港還有什麼土地可以興建樓房,讓市民有個安樂窩。
房屋商品化 買單位買地位
專題認為房屋雖是人的基本需要——即所謂的「有瓦遮頭」(shelter),但亦出現商品化(commodification)現象﹕樓房本來是生活必需品,可是卻被包裝、打造成為「一種與眾不同的商品。因為,我們買的不止是一個單位及一塊土地,同時也買了社會地位、升值潛力等」。
記者們親身考察和蒐集資料,發現其實香港還有一些土地可為不同階層、特別是低下階層興建公屋。以下是其中兩個例子﹕
◆政府空置用地
政府有不少空置用地,例如堅尼地城域多利道舊公民村及舊警察宿舍,亦有些丟空的學校。當中舊公民村及舊警察宿舍已佔地5公頃(即5個香港大球場的面積),這些土地被列為「空置」,有空間發展為住屋用途。
◆軍事用地
在殖民地年代,香港有許多分佈港、九、新界的軍事用地,回歸後不少已作其他用途,但現時仍有約2,750公頃、共14幅地作軍事之用。曾經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考慮向中央政府申請,改變現時軍事用途已很不明顯的用地,如九龍東軍營,改為用作對民生更有利的建屋用途,可是意見未被採納。
社企「光房」 按能力定租金
在未成功改變土地用途之前,市民也不一定坐以待斃,其實也有方法改善住宿的環境。雜誌同時介紹創新的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為基層家庭提供「光房」,租金則按住戶的經濟能力而非市價釐定。這樣既能為住戶提供比茤(sub-divided units)、板間房(cubicle apartments)更好的居住環境,亦透過不同家庭在同一單位內共用客廳、廚房和廁所等設施,鼓勵他們建立鄰舍互助關係。不過,這種嶄新的模式需要多些業主租出物業才能發揮更大力量。同學也可以多認識這個項目,加以討論這模式在幫助基層市民住屋需要方面的成效、可行性及其限制。
文﹕通識科教師 楊淑敏
■刊物﹕《Breakazine!》第25期〈出賣我地〉
出版日期﹕2013年5月
出版社﹕突破出版社
■學習議題﹕香港房屋供應
學習單元﹕今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