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莞萬江區今年3月發生集體自殺案,來自山東、江西、福建及廣東等地,約20至30歲的5名男子,因受工作及生活等壓力,萌生自殺念頭,並相約到東莞一起自殺。同月24日晚上,5人已抵達萬江區一間旅館,並正準備自殺,惟提出自殺、購買燒炭用品的傳姓及段姓男子臨陣退縮,悄然離開自殺房間,既無勸退其餘3人,亦無通知警方救援,最終自殺3人因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致死。當地警方事後將傳、段二人拘捕,檢察機關認為他們明知會造成他人死亡,仍積極協助他人自殺,涉嫌故意殺人,目前東莞第一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並將擇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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