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牙醫陳思麗修畢港大開設兩年制理科碩士(植齒學)兼讀課程,獲頒學位後向牙醫委員會申請在資歷上加入該學歷。委員會指課程屬證書課程程度,拒絕申請。陳提司法覆核昨獲判勝訴,高院指委員會的決定缺乏證據支持,下令委員會盡快重新審理陳的申請。 官令牙醫委會重新審理 法官吳嘉輝在判辭指出,委員會聽取港大牙醫學院講座教授張念光等的證辭,指學院一直打算舉辦植齒學碩士課程,卻從未舉辦證書課程,陳入讀的碩士課程並非從證書課程「升級」,張從未指該課程僅達證書程度。吳官遂裁定委員會否決申請,理由缺乏證據支持。 【案件編號:HCAL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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