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女義工在社福機構宿舍認識一名單親母後成為好友,去年她到訪位於深水鶣n山h的單親母家中,其間把其兩歲兒子的陰莖拉扯長至達10厘米,其後「重施故技」令男童的陰莖滲血,經審訊昨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還押候判。 裁判官指出,報稱無業的女被告黃佩玲(46歲)的口供不合理,而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被告曾辯稱為阻止男童X鬧情緒,故口頭威嚇她會以手彈X的陰莖,被告亦作狀觸碰X的陰莖,但此做法不能停止X鬧情緒。裁判官續指出,即使體罰,被告亦毋須用手接觸男童的陰莖,被告行為是刻意及有非禮成分。 令男童衋Y滲血水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靠綜援維生,事發後已沒有再做義工;被告沒有令X的心理及身體造成永久損害,望予以輕判。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判刑,其間索取精神及感化報告。 早前X的母親供稱,去年7月某天,X母邀請被告到訪其深水鶣n山h的新居,她目睹被告拉長X的陰莖後放手。同年12月12日,X母委託被告照顧X,其後她從被告家中接走X,當晚為X洗澡,她發現X的陰莖紅腫,衋Y滲出血水。 【案件編號:KCCC2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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