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絡科技發達,適當使用網絡能接收最新資訊,加強與他人的聯繫,但運用不當,或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則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
◆調查﹕青少年網上違規行為增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與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2013年共訪問1701名11至27歲中學生、大學生和邊緣青少年,7月發布「青少年網上罪行研究」結果,29.2%受訪者每日上網3至6小時;在有與網友見面經驗的受訪者中,13.1%表示有不好的見面經驗。部分調查結果如下﹕
•29.2%中學生曾主動瀏覽色情網站
•21.9%大學生曾騙取網絡遊戲金幣或虛擬寶物
•10.3%中學生及13.9%大學生曾入侵他人電腦
•8.9%中學生及11.2%大學生曾張貼援交信息
•9.9%中學生及12.4%大學生曾張貼自己的裸露照片
青少年涉及的其他網上違規及違法行為包括﹕張貼或轉寄色情圖片或影片;參與人肉搜尋、公開他人資料;在網上買毒品;在網絡結交童黨/黑社會朋友等。
◆網上求職墮陷阱
相關新聞﹕
2012年4月,17歲中六女生有意投身模特兒行業,在一兼職模特兒網站登記成為會員,上載相片及MSN聯絡方法。26歲電訊公司職員自稱星探,邀少女面試「度身」及檢查脂肪分佈,伺機強姦對方,他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囚6年。
◆網上援交
相關新聞﹕
2012年,印度裔已婚漢透過社交網絡慫恿少女援交,少女為掙錢慶祝16歲生日答應,未料印裔漢其後為求再次性交,威脅廣傳少女替他口交的裸照,逼少女就範。被告2013年承認以威脅手段促致非法性行為罪,被判囚兩年半。
◆網絡欺凌
網絡欺凌(cyber bullying)指利用數碼網絡工具如網頁、網誌、社交網站等,對他人作出持續攻擊或侵犯行為,使受害者精神和心理受到傷害。常見的網絡欺凌方法包括公開受害人個人資料及照片(俗稱「起底」);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或在相片加上誹謗文字;在討論區以「發帖」或「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
香港城市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指出,網絡欺凌是新式罪行,特點是不易求證(難找出責任承擔者)、傳播速度快(難以制止)、精神傷害大。
青協2013年7月發布的調查顯示,17.6%受訪青少年曾參與人肉搜尋,公開他人資料。2012年1至2月,城市大學及復和綜合服務中心以問卷訪問10間中學的中一、二學生,約一成二受訪者表示曾遭網絡欺凌,最普遍是以文字侮辱、嘲笑或排擠;有中二女生表示曾因在社交網絡被同學持續數星期取笑有體臭而「想死」。
有中學輔導處主任指出,初中生在社交網絡上盲目按「like」(讚好)可能等於參與網絡欺凌,因為會凝聚成排斥力量,演變成欺凌。他表示,曾有兩名中二女生因爭男朋友而在網絡上互相排擠,惹來逾百同學按「讚好」,但原來按了讚好的人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網上利誘
相關新聞﹕
2013年2月,兩香港少女被指攜帶古董花瓶和字畫到阿根廷後令花瓶破損,一度遭持槍匪集團禁錮勒索。警方估計,不法分子多次在網上交友平台以每人3萬元利誘兩女送古董花瓶及字畫到阿根廷,但阿根廷並無具規模的中國文物二手市場,不排除只為誘騙少女到阿根廷,再以貨物損珙陞揤G她們賠償巨款及偷運毒品。幸兩人暗中用手機拍下被禁錮地點環境照片向家人求救,事件曝光,販毒集團免鬧大放人,否則兩人一旦拒絕運毒,隨時會被滅口。
■分析
青協的調查研究指出,青少年自信心愈低,愈容易參與網上違規或違法行為,他們會偽裝身分在網絡世界活動,也會較一般同儕更信任網友,進而參與較多網上違規或違法行為。
不過,與大眾普遍認為性格孤僻、內向的人較易沉迷網絡從而增加網上犯罪機率的印象不同,研究發現內向、悲觀、不信任別人及喜歡獨處等性格,與參與網上違規行為並無直接關係。
改善建議
研究發現父母對網絡的認知愈多,愈能了解子女上網的內容與情G,子女參與網絡違規的機率也較小。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督導主任陳文浩建議,家長與子女訂立「上網約章」,提升子女對網絡的認知、建立自律能力,並教導他們處理網絡問題,例如網上誘騙、網上欺凌。
重建和擴大現實世界的社交網絡有助青年增強自信心,從而減少依附網絡或網友,陳文浩建議設立風險評估表,及早找出潛在危機的青少年,加強輔導。
網絡犯罪層出不窮,但以本港青少年為目標的網絡犯罪研究及數據並未普及,他建議當局設立更詳細的網絡犯罪資料庫,定期調查港青上網行為,了解港青的網絡犯罪趨勢及新興科技產品的使用行為,並探討其參與網上罪行的相關影響因素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