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洗黑錢逾7.2億元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昨繼續自辯,控方質疑楊在涉案7年間,以現金形式作大量大額存款,目的是要隱瞞資金來源,楊否認,並指「全部錢也是我自己賺回來」。楊家誠作供時多次指控方會計專家報告內容錯誤,法官一度提醒楊提出過多個人意見。 53歲的楊家誠否認共5項洗黑錢罪。控方質疑楊誇大炒股收益,但楊否認,重申他提供的數字真實,說「如果(股價)低過購入價,我怎會沽?」楊供稱他於2001年及2006至07年的炒股利潤分別達2億元。 控方提及金利豐金融集團主席朱沃裕,指2007年楊家誠名下的泓鋒國際獲金利豐財務借貸1.4億元,佣金僅為10元,問貸款是否由朱批准,楊說貸款由金利豐整個董事會批准,他與朱「可以算是」生意朋友,楊又認為金利豐肯借貸是因覺得其公司計劃「OK」及楊有股票抵押等。楊其後以泓鋒國際控股名義收購伯明翰。 另外,控方引述楊名下一間髮廊Vanity於1998至99年的報稅表,指髮廊當年虧損約14.5萬元,與楊早前供稱髮廊「有賺無蝕」的說法不符,楊反指報稅表未考慮髮廊生意及裝修貶值,堅稱當年有錢賺。聆訊周四續。 【案件編號﹕DCCC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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