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超市副經理為求清貨以供新貨上架,擅自向一名女熟客廉價售出191件貨品,令超市損失逾6000元。他未經同意「清貨大減價」,早前承認3項欺詐,昨求情強調,因社會經驗不足而犯案,被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稱為清舊貨供新貨上架 被告李國榮(20歲)原任職於天水圍翠湖居地下惠康超級市場,承認本年6月其中3天,向女顧客李瑛聲稱可以購買特價貨品。他承認為李結帳時沒有使用條碼掃描器讀取貨品價錢,改為自行輸入較低的價錢,令惠康損失6099元。 惠康損失6099元 其代表律師求情強調,被告在案中沒有得益,未有顧及所作所為有嚴重後果。裁判官相信被告有悔意,明言判刑須反映案件嚴重;雖然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被告履行最多80小時服務令,但裁判官「加碼」至100小時。 被告聲稱為清空貨架以補充新貨,擅自在收銀機輸入較低價錢,傾銷舊貨品。上司核數時發現問題,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TMCC33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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