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針對今年夏天騎單車時違返交通規例,多倫多公車局主席斯廷斯(Karen Stintz,見圖)表示已經向法官認罪。 斯廷斯先前曾公開聲稱不會認罪,當時她所持的理由Duplex Av.夾Berwick Av.(央街夾艾靈頓路附近)的路口,並未有停車標誌。 然而她表示,法庭的特別檢控官日前告訴她,有警員目睹在她犯規之前,已在先前兩處路口未有把單車停下,因此若她堅持己見不認罪,將會向她多發兩張罰單,而她違規的路口,亦會改在Anderson Av.夾Duplex Av.,她思前想後,便同意認罪。 斯廷斯是於今年6月27日上午騎單車經過央街(Yonge St.)與艾靈頓路(Englinton Ave.)附近時,在上述交界被警察截查。她於上午9時42分在自己維特(Twitter)上寫道:「今天我在一條小街騎車時,收到一張多倫多警察所謂『Rolling Stop』為由的告票。抗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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