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子合成艷照向全國各地投寄46封敲詐信,索要金額超過60萬元,最後居然獲萬元匯款。 據長江商報報道,聲稱是「偵探社調查員」,掌握了一些「秘密」,向全國46名官員寄出附有官員「艷照」的敲詐信,竟收到1萬元匯款,昨日,敲詐者張某被判刑3年,罰款2000元。 去年11月29日,武漢新洲區區長收到一封來自江蘇的信,信中有一張合成艷照及一封敲詐信。信中自稱是某偵探社調查員王某,掌握了區長的隱私,要求迅速匯款10萬元到一個賬戶,否則將在網上公開並向紀委舉報。收到這封信後,新洲區區長立即向新洲警方報案。 新洲警方調查後發現,先後有襄陽市襄城區區長、荊州市監利縣住建局副局長、荊州市荊州區建設局職工等人收到附有艷照的敲詐信,這些信函都來自江蘇。警方通過偵查,將目標鎖定在江蘇省揚中市。在聯繫江蘇揚中市警方後,新洲警方得知已抓獲一名敲詐官員的嫌疑人張某。 去年11月,張某從湖南省雙峰縣攜帶200餘封敲詐信竄至江蘇南京市、鎮江市、丹陽市、揚中市等地,向全國各地官員投寄了46封敲詐信。11月25日,張某在作案時被揚中警方抓獲,身上尚有未寄出的102封敲詐信。初步統計,張某寄出的敲詐信索要金額超過60萬元,有一名官員向其指定的銀行卡打款1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採取虛構、捏造他人隱私手段,敲詐勒索他人錢財,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所有權。犯罪數額巨大,雖然未遂,但可比照既遂處罰。 昨日,法院宣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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