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實用射擊界好手何孟強在內地因走私軍火入獄,在港的彈藥庫亦被揭違例藏有逾27萬發子彈、炸藥及反坦克炮導管。「槍王」出獄後自行返港投案,昨因4項無牌管有彈藥等判囚5年。 法官包鍾倩薇判刑時稱「子彈或炸藥,不論發生意外或落入歹徒手中皆高度危險」,須以嚴法監管,被告何孟強(57歲)雖未以涉案彈藥為非作歹,但在未獲批出牌照的單位超額收藏大量彈藥和炸藥,無減案情嚴重。 被告早前承認於2007年9月23日,在火炭國際工業中心辦公室無牌管有彈藥、爆炸品及無添加辨認劑的塑膠炸藥。 官:雖無作歹 無減嚴重 07年8月15日,他帶兩支手槍北上交易,因批文問題被指走私軍火,被囚4年半,其槍牌於同年9月4日到期。警方搜查案發現場,發現被告使用兩個相連單位收藏逾35萬發子彈,超出其牌照許可的8萬發,另亦起出一磚塑膠炸藥,肩托式反坦克炮發射器等。被告在內地服刑後,去年9月於本港邊境關口自首。 【案件編號:HCCC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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