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捲入濫用公帑外訪、送禮、酬酢風波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昨再赴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應訊。面對委員連番質疑,湯昨承認其中訪雲南行程「非工作元素相當多」,但否認遊玩居多。對於被指以公帑買酒宴客,湯承認自己有飲酒習慣,但強調自己非烈酒奉客第一人。湯顯明昨於最後一日聆訊以「四無」宣言作結,重申自己「無隱瞞、無說謊、無私人動機、無私相受授」,並稱自己更與貪字無關。委員會主席石禮謙表示,若有需要會再傳召湯作供,最遲將於11月底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認訪雲南「非工作元素多」 湯顯明被揭任內35次外訪,廉署社區關係處長穆斐文上月底作供再爆出2009年雲南外訪行程遊玩居多,湯顯明昨應訊時否認指控,但同意行程「非工作元素成分相當多」,稱行程未有偏離原訂目的,「未到特首會關注地步」,故毋須匯報。 委員梁繼昌指出,曾蔭權於2008年審批湯5月出訪北京廣西之行時,曾荋鶬Y短行程(shorten your commitment),以處理當時一宗重要案件。資料顯示,當時廉署正處理港大前醫學院院長林兆鑫案。最後隨行執行處及防貪處人員提早返港,而湯與穆等人則遊廣西,但提早一日回港。 稱任專員前已有分單不入帳 對於被指把茅台宴客文化引入廉署,湯顯明昨重申不會在飲烈酒時談公事,又解釋烈酒奉客僅作工務後的「整體溝通」。他又引文件反擊稱,分單買烈酒不入帳早於他出任專員前已發生,指廉署於04至05年間用了11樽茅台「購買耗用」,「湯顯明並非烈酒奉客第一人」,但委員會主席石禮謙旋即補充﹕「你上任後,用茅台(款待)變成常規,呢個都係事實」,湯和應說﹕「兩個都係事實﹗」湯顯明早前表示自己不知廉署常規曾作修改,不可把酒水分單,但昨改口風指自己身為專員「應該要知」修改內容,惟沒有印象。 「四無」作結 指過失不損誠信 湯顯明於聆訊後重申自己雖有過失,但不損誠信,又形容港人對廉署「愛之深」,對他的責難是「責之切」,堅信清者自清,強調自己無隱瞞、無說謊、無私人動機、無私相受授,「更加與貪字無關」。 石禮謙會後表示,期望11月中交報告。據了解,帳委會最快下周開會商討報告字眼。有委員指出,相信譴責字眼會「相當重手」,亦有委員嫌「強烈譴責」等字眼不夠分量,不排除有新字眼作譴責。至於廉署社區關係處長穆斐文,有委員表示「走唔甩」,認為有必要點名譴責或強烈譴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