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聲別義 一個詞如果兼有兩個或以上的詞性、義項,有時會以不同聲調來加以區分。例如,「語」,作名詞,表「語言」等義時,讀上聲「雨」;作動詞,表「告訴」義時,讀去聲「預」。又如,本文「因嫁女與焉」句,《晉書•王羲之傳》改為「遂以女妻之。」其中,「妻」作動詞,表「嫁給」義,讀去聲「砌」,與作名詞表「妻子」義時讀平聲「淒」不同。這種主要以不同聲調(聲母或韻母也可能稍變)來區別詞性、詞義的方法,一般稱為「四聲別義」。 不同聲調區別詞性詞義 四聲別義在粵語中還頗常見。如「量」,表「數量」義時,為名詞,讀陽去聲「亮」;表「量度」義(如「不自量力」)時,為動詞,讀陽平聲「良」。又如,「衣」表「衣服」義時,為名詞,讀陰平聲「依」;表「穿著」義(如「衣錦還鄉」)時,為動詞,讀陰去聲「意」。「思」、「王」、「度」、「告」諸字也有「四聲別義」的不同讀法,大家不妨查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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