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去年破獲以幼小電線干擾食肆煤氣及電表,從而節省餐廳開支的詐騙集團,部分犯案主腦昨認罪。根據案情,集團唯一女主腦熟習犯案手法後頻頻「穿針引線」,透過在不同餐廳用餐及叫「債仔」慫恿更多餐廳東主參與,兩年內連同他人詐騙逾百萬元。以同一手法犯案的另一集團,昨亦有3人被判囚8至26個月,成為首宗同類判刑案件。 控方指仍有更多餐廳涉案 警方去年4月展開代號「盜礦者」行動,至今已拘捕115人,總涉款逾4000萬元,拘捕行動仍繼續。分別於昨日及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的餐廳東主包括劉貴福(61歲)、叢金貴(68歲)、彭玉華(55歲)、陳訓揚(46歲)、李海輝(40歲)、余金明(50歲)、畢偉業(67歲);同案3名主腦包括丘致中(38歲)、林麗(36歲)及曾重光(60歲)亦已認罪。但控方表示所涉餐廳還有更多,案件將於本月15日再訊,再決定是否增加控罪。其餘被告則於本月18日求情。 案情透露,唯一女主腦林麗聲稱曾為食肆東主,惟食肆1年便結業。2010年她結識懂得干擾儀表讀數的羅姓男子,羅叫她介紹食肆給他,並答應分帳,但其後二人「拆伙」。林招攬同樣懂得「篤表」的丘致中繼續犯案,並與中介人曾重光合作,於2010年10月至去年8月,改動多間食肆的煤氣或電表,助東主節省逾103.7萬元。林的男友亦曾參與犯案,但後來二人因金錢問題鬧翻,再無合作。 另一同類案主腦囚26月 以同樣手法犯案的另一集團昨被判刑,法官指其犯案方式雖然簡單,但難以察覺,法官明白租金上升令餐廳壓力增加,但非法減低成本亦非好辦法。案中主腦林洪昌無法賠償兼緩刑期間犯案,判囚26月。分別欺詐72萬及20萬元的餐廳東主陳耀輝及陳燁志則因已全數賠償,分別判囚17及8個月。案件總涉款為189萬元。 中華煤氣於去年1月接獲匿名信舉報,警方調查後證實有人在表上鑽孔,再將鐵線u插入干擾讀數,詐騙中華煤氣、中電及港燈。中華煤氣昨指事件揭發後已加強巡查,有需要會報警。 【案件編號:DCCC459、4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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