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大教育學院前女助理教授,以聘請學生協助研究為名向校方申請資助,卻叫學生利用資助替她買超市現金券等,騙取中大逾4萬元。前女助理教授早前被裁定7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使用文件罪成,昨被裁判官斥責利用學生犯案,判她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案情指出,2009至2011年間,被告譚彩鳳(47 歲)「聘請」6名學生為她謄寫錄音及蒐集資料,中大財務處批出共4.075萬元作為他們的工資,惟被告要求他們利用上述款項,購買聲稱用作教學及研究用途的物品,包括手提電腦、數碼相機、書券、西餅餅券及超市現金券,涉案部分款項確曾用作支付學生工資,而扣除學生工資後,被告已歸還剩下約2.9萬元予中大。 【案件編號:STCC1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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