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昨日公開的資料顯示,入籍聆訊(即需要面談)的個案總數,已累積至31,218宗,申請人的平均等候時間為28個月。其中加西地區包括溫哥華、素里的辦事處各有2000多宗個案,等候聆訊時間分別長達32到30個月。
移民律師指,移民部增聘人手才是唯一改善的出路,並建議在這段漫長等候期間已成功累積足夠居住年期、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重新提出入籍申請。
據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根據《資訊自由法》取得移民部的文件顯示,現時全國等候見法官面談的積壓個案多達逾3.1萬宗,平均等候時間長達28個月。
渥太華輪候時間最長
渥太華的輪候時間最長,雖然只有249宗個案,卻要輪候34個月;溫哥華則有2394宗個案,等候時間32個月。(詳見另表)
移民部人手不足
李克倫表示,入籍聆訊積壓個案嚴重的問題須解決。他指出,錯的不是申請人,最大原因是移民部人手不足,最直接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增聘人手。
他說:「我們雖然不知道移民部現時有多少人手處理這方面的工作,但我們知道的是,這是由於政府縮減員工數目,以致人手明顯不足,才會令個案積壓。這些需要面談的個案都較為複雜,因此無辦法以其他方式處理。」
對於移民部會否增聘人手解決問題,李克倫指,其中一個能推動移民部採取行動的誘因,是2015年的聯邦大選,因為據歷史數據顯示,首次擁有投票權的選民,會較傾向支持現屆政府。
「如果聯邦政府想增加2015年首次擁有投票資格的選民,他們應該會積極改善情況。」
李克倫直言,申請人在本國4年,提出申請,又要再等候3年,這實在是無法接受。
他說,由於這些個案一般較複雜,例如是申請人中間有部分時間在外地工作,或者有特別原因未能住在本國,而需要面談。但現時等候期長達30個月,因此不排除有些申請人在等候聆訊期間,已再累積一定的居住年期,符合申請入籍的資格。他鼓勵這些申請人,盡快再次提出入籍申請,而不要苦候聆訊。
夠時間可重提入籍申請
他相信如已合符資格,重提申請會比等候聆訊省時,同時亦可減少等候者的數目。「即使是消減五分之一的輪候者,也有助緩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