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富戶政策 擬5年涵蓋全租戶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就當局打擊公屋濫用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房協及後回應稱,正計劃以約5年時間將「富戶政策」涵蓋至轄下所有出租屋h租戶。被問到推行時間是否太長,政府消息稱房委會和房協不論機構規模、人手及單位數目有明顯分別,政府支持房協按其步伐加快處理富戶政策涵蓋範圍,對房協安排表示理解。
翻查資料,房委會自1987年4月實施「富戶政策」,房協則無相關房屋條例賦權調查住戶入息故多年未推行。2015年初申訴公署批評房協不實施富戶政策,房協終在2018年9月實施,但只適用於新租約。截至去年11月底受富戶政策規管的房協租戶約4100個,約2.8萬個租戶未受規管。
另外,今次調查報告分6章,其中第六章為「今屆政府打擊濫用公屋的新措施及成效」,提及本屆政府「打濫」措施及成效,並提到「公署留意到新一屆(即第六屆)政府茪O打擊濫用公屋並取得實質成效,值得肯定和表揚」,此為過去調查報告未曾見到。
申訴公署昨回覆本報查詢稱,公署既要對部門和機構需要改進地方提出具建設的建議,也要表揚值得肯定的工作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