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點對點:兩焚化爐賣餘電 料年進帳11億

[2024.09.23] 發表
I?PARK1焚化設施2024年6月餘下工程主要包括屋宇設備、機電系統及廠房安裝工程,目標2025年運作。

【明報專訊】本港兩座現代化焚化爐I.PARK1及I.PARK2預計分別於2025年及2030年代初啟用。政府2024年8月回覆《明報》查詢時首次披露,將以燃料成本價將焚化爐產生的剩餘電力售予電力公司,預計兩爐均投產時,每年合共可輸出14.4億度電至電網,以政府以往每度電售價最高0.8元推算,焚化爐售電每年可為庫房帶來共11.5億元收入。

政府將轉廢為能設施產生的電力售予電力公司早有先例。環保署表示,屯門污泥處理設施T.PARK [源.區]自2015年4月起營運,政府與電力公司就其產生的剩餘電力簽訂買賣合約,每年共同決定每度剩餘電力售價;政府以電力公司因買電而可節省的邊際發電燃料成本為制定售電價格基礎,過去3年每度剩餘電力實際售價約0.6至0.8元。

環保署表示,預計2025年投產的I.PARK1會採用先進焚化技術,完全燃燒固體廢物,過程釋放的熱能將回收作發電用途。設施全面運作後,除供設施日常運作,預計每年可輸出約4.8億度剩餘電力至電網,相等於約10萬戶家庭用電量。

議員促交代售電價錢計法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指出,中電平均每度電費1.429元,較向政府收購剩餘電力最高0.8元高近八成,他關注當中差價,除涉及必要開支外,中電會否賺取額外收益。他稱會於議會跟進,要求政府交代售價計算方法,認為政府應以合理價格售電,即中電既不會額外賺取利潤,政府亦不應蝕本賣電,兩者之間應取平衡。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中電向政府收購可再生能源的價格雖遠低於上網電價,但收購價0.6至0.8元,與中電發電燃料價相若,好處是不會因收購價過高造成加價壓力。陸頌雄認為焚化爐始終屬厭惡設施,政府應考慮將售電的部分收益回饋屯門居民。

環保署:目標2035年零廢堆填

現時全港每日棄置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約1.1萬公噸,環保署表示,當兩座焚化設施落成後,兩者每日處理量共9000公噸,足以達至2035年「零廢堆填」目標。

環保署2024年6月向傳媒展示I.PARK1項目進展,助理署長(廢物基建)雷學良稱,所有預製鍋爐燃燒機電組件及煙道氣體潔淨系統組件已由珠海運抵人工島,而填海工程、海堤及防波堤建造工程大致完成。雷學良稱,擬於北部都會區興建的第三座焚化爐屬長遠規劃,暫未有動工時間表。

綠惜地球助理環境事務經理陳永傑稱,焚化爐需不斷運作才可保持800℃以上溫度,認為政府應小心規劃焚化爐的落成時間及處理量,以避免重蹈外國覆轍,因不夠垃圾焚燒要從其他地區輸入垃圾;例如芬蘭因有剩餘焚燒能力,需從挪威入口垃圾焚燒。陳永傑認為焚化爐處理能力過剩,也會影響市民減廢意欲。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097期]

更多教育
拆題教室:推氫能訂《策略》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資料1】環境及生態局2024年6月發表《香港氫能發展策略》,料2025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出修例,為規管氫氣生... 詳情
關鍵詞卡
【明報專訊】■不平等條約(Unequal treaties) 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19世紀清政府與英國簽訂有關香港的不平等條約... 詳情
識讀媒體:港推動發展Web3.0
【明報專訊】Web3.0(Web3)是第三代互聯網技術。香港政府2023年6月30日宣布成立「Web3.0發展專責小組」,由財政司長陳茂波擔... 詳情
公民挑戰題
【明報專訊】■題目1 全球勞動及金融市場的融合 資料:新聞撮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同港交所、金管局及證監會公布有關惡劣天氣繼續開... 詳情
焦點新聞
【明報專訊】■歐安全局指令航企檢查A350引擎 國泰航空9月2日發生全球首宗A350航機引擎零件故障,涉及引擎輸油管。歐洲航空安全局指...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4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