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獲居留權後即作投資 華女險遭騙財兼被趕出住處
4人合資105萬元翻新舊屋出租惹糾紛
【明報專訊】一名剛從國際學生轉為新移民的華人女士,與一位華人承包商共同出資翻建一處物業,卻被承包商利用合約中的漏洞,差點被剝奪了應有的權益,過程中還被人毆打及趕出物業,最後幸得法官裁定勝訴,才保住了自身權益。
法庭文件顯示,方女士(Fang,音譯)成為新移民後,在多倫多結識了一位姓尹的女子,之後又結識了尹女的兄長尹惠俊(Hui Jun Yin,音譯),後者是一名總承包商,在住宅物業開發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方女與尹惠俊及尹女、還有另外一位L女士,於2018年5月1日共同簽署一份「購買和開發該物業」的書面協議,各方合共出資105萬元,購買位於維多利公園路2652號的物業,將之翻建後出租給學生。
四方的出資比例分別為尹某23.33%、尹的妹妹10%、方女33.33%、L女士33.33%。
但為了方便起見,他們同意物業的業主只署上尹惠俊的名字。
物業落成後,尹惠俊卻向安省租務仲裁委員會投訴,聲稱方某是拖欠租金的租戶,想要將方女趕走,為此他還恐嚇甚至毆打方女。
方女將尹惠俊告上法庭向其索賠,這時她才發現,尹某在未得到她同意的情況下,將物業再次做了按揭。
受理此案的法官發現,這4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要共同籌集55萬元作為首期,餘下的50萬元則申請按揭貸款。
法官發現,預計新房的翻建成本為80萬元,這筆翻建費用以及土地轉讓稅、律師費、土地勘察費、物業重建設計費等等,都由各方按比例分攤。
2019年1月,因為L女士的退出,尹惠俊與方女又簽署了一份《共同購買某物業的協議》。
此時,文件上雖然尹某已擁有該物業100%的業權,但這份協議卻註明,尹某的投資比例為40%,尹的妹妹10% ,方女為50%。此外,尹某負責申請餘下的50萬元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