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公開秩序威脅」辯解 官:撐廉署查方保秩序
【明報專訊】上訴方除爭議原審裁判官錯誤解讀罪行條文,亦指出林卓廷具有合理辯解而披露受查人資料。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認為林的合理辯解未能成立,他披露游乃強正被廉署調查,絕對不是公開對香港公共秩序的嚴重威脅,且林應支持游乃強由不受警務處長管轄、聲名顯赫的廉署調查,繼而保障香港公共秩序。
上訴方力陳,林是公開對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的嚴重威脅,屬合理辯解。法官接納林真誠相信社會需要知道7.21事件真相,林在記者會和證供稱游乃強犯下缺失、要負責任。不過法官認為林不是公開香港面對的嚴重威脅,其信念也不合理。
法官表示,如果林認為游乃強被調至統領新界北重案組是警隊「自己人查自己人」,他更應支持不受警方管轄的廉署調查游。此事不但沒威脅香港,藉國際上聲名顯赫的獨立監察機關調查,公眾反而對調查結果更有信心,因而維護公共秩序。
法官質疑,林披露資料必定令廉署調查難度增加,導致證據遭受珝尷滬滅I,百害而無一利,形容其行為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