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交資料」 職工盟4前成員助查 國安處搜3地點檢銀行結單等證物 暫未有人被捕
【明報專訊】警方2月引《社團條例》向已啟動解散程序的職工盟索取資料,多名職工盟前成員上周四到警察總部遞交回覆。消息指,職工盟涉嫌未有按法例要求提交資料。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持法庭手令搜查職工盟3個相關地點,檢走大批證物。消息指4名前骨幹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前主席黃迺元、前副主席鄧建華、前司庫鍾松輝被帶返警署協助調查,至昨晚10時許離開;在囚的前秘書長李卓人亦有助查。暫未有人被捕。
身在英國的職工盟前總幹事蒙兆達向本報表示,職工盟早已解散,對於「政權仲要繼續窮追猛打、趕盡殺絕,打壓工運人士」令人非常憤怒。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工聯會陸頌雄認為職工盟有責任交出資料,應該開誠布公,認為警方昨日行動合理。
職工盟前組織幹事石姵妍昨晚10時許在facebook發相,顯示鄧建華已離開旺角警署,並稱鄧的電話已被沒收,黃迺元及鍾松輝已獲釋。
國安處人員昨早分別派員到職工盟位於旺角永旺行的會址、佐敦四海大廈的培訓中心及葵涌華福工業大廈一貨倉搜查,其間有軍裝警駐守出入口。警方搜查逾3小時後,在旺角兩處檢取至少37箱證物,另在葵涌檢走3個板車的證物,包括大批文件,部分紙盒上寫有「payment voucher(付款憑據」及「bank statement(銀行結單)」、宣傳展牌、大聲公等,被抬上貨車運走。位於永旺行的職工盟招牌亦被拆走。其中,黃迺元及鍾松輝分別被押返永旺行及四海大廈蒐證,黃被帶走時雙手置於身後。
鄧建華曾稱已如實答覆警方
今年2月,警方以《社團條例》要求職工盟骨幹遞交資料;據悉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黃迺元、鄧建華、鍾松輝等5人上周四到警察總部遞交回覆。鄧事後在社交網站發文,稱「今日去鬙瑹H喇,我]已經如實答覆警方」。本報向警方查詢,是否有收妥職工盟回覆、案件是否已轉交國安處跟進,警方回應稱,採取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G,依法處理,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蒙兆達:政府窮追猛打 陸頌雄:行動合理
蒙兆達向本報表示,事件令人非常憤怒,職工盟早已解散,「政權仲要繼續窮追猛打、趕盡殺絕,打壓工運人士」。對於留守善後的前執委要承受如此大政治壓力,自己也未能留港與他們分擔,感到難過及心痛,「他們付出個人最大承擔,為了大家承受」。他認為,近年政府「激活」不同「殖民地惡法」打壓異見者,並稱今次事件涉及《社團條例》賦予警方權力可要求團體交出成員、財務及工作項目等資料,不交出便可能面臨檢控,此權力極易被濫用,令民間團體隨時面對政治監控,失去自主。他說,民陣及職工盟相繼面對同樣事件,令人擔憂未來政府會更多使用此「惡法」箝制民間團體。
陸頌雄則認為,警方如對任何組織有懷疑,根據《社團條例》要求組織交出運作、財務等資料屬合情合理,職工盟亦有責任交出資料,應該開誠布公,「不交資料,更加令人懷疑有什麼隱瞞」。他又說,即使組織已解散,「不代表之前咩都無做過」,認為警方昨日執法行動合理。
職工盟去年9月啟動解散程序,去年10月通過解散。本報昨翻查警務處網頁「已獲註冊或豁免註冊的社團或分支機構名單」,職工盟仍在名單上。
除職工盟外,多個組織亦曾被政府當局要求繳交資料(見附表),其中勞工處轄下的職工會登記局,今年1月去信記協要求提供資料,勞工處早前回覆查詢指本月8日已接獲記協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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