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律師自行陳情 梁:官員藐視議員監察
【明報專訊】被判罪成後,梁國雄解僱其代表律師吳宗鑾及吳靄儀,自行陳情。他稱當日行為屬議會抗爭,認為受議員的豁免權保障,不受追究,自己「無畏無懼,我唔覺得我做洢Y錯」;他發言時多番被裁判官打斷,指其發言無關判刑,稱法庭並非宣揚政見的平台。
另外控方庭上透露,梁有38次刑事定罪紀錄,4次為同類案底,最近一次於2002年發生。
2016年11月有傳媒揭露,橫洲發展計劃的工程顧問公司奧雅納涉挪用政府機密數據,梁國雄在會上發言時要求政府提供與該公司的書信來往,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稱未有資料在身,梁搶去其文件夾,交予議員朱凱Y荂u驗一驗」。梁求情時稱,他希望得知有否涉及官商鄉黑勾結才取走文件,又指官員在議員追問下仍未交出資料,斥他們對議員監察採取藐視的態度,是小圈子選舉帶來的禍害。
梁國雄提到他多年來持續抗爭,為大眾發聲,獲選民託付進入立法會後,看到不公義的事更要發聲。他稱,本案行為與他多年的議會抗爭一脈相承,包括拉布、五區公投、司法覆核等,重申「沒有抗爭,哪有改變」。他又勸勉港人在最艱難的環境下也要繼續奮鬥,步入囚室前高呼「政治檢控可恥,香港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