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攜汽油彈 稱警長自編自導設局
【明報專訊】21歲大專生去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遭警員截查,被搜出攜有兩支疑似汽油彈而被捕,其後有一名葵青警區警長被指「自編自導」一宗汽油彈案。男學生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表示不爭議被告管有該汽油彈,但稱被告是遭一名警長設局,安排中間人指示運「紅酒」,結果是運汽油彈,「令被告跌入個局」,惟聯絡不到該名中間人出庭作供。
同月有警長涉妨礙司法被捕
被告林偉豪被控於去年4月13日,在葵芳h葵正樓外的公眾地方,連同另一人管有兩支疑似汽油彈。資料顯示,警方在同月20日披露,一名38歲葵涌警署特遣隊男警長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
庭上播放被告被捕翌日凌晨與警方會面的錄影片段,被告稱獲朋友介紹一份運送貴價酒工作,報酬5000元,並將其聯絡方式交予一男子。案發當晚7時許,該男子由柴灣接載被告到尖沙嘴及旺角等地,要求他獨自下車買毛巾。被告指該男子在行車時不斷講電話,談及「一陣間到,要搞一陣先」,惟不知通話對象是誰。
被告續稱,該男子駕車至葵芳h近葵涌警署一帶後停車,戴手套在車尾箱「做洁v,歷時近20分鐘,其後要求被告將裝有「紅酒」的手提袋,放到葵芳h內一張石^上。被告稱他未曾見過要運送的酒,但聽到玻璃碰撞聲響,不覺有異,他下車過馬路後,便不見該男子身影,他放下手提袋折返時被警員截查。
拘捕被告的警員許毅偉(音譯)供稱,警方情報指有人會在葵芳h葵正樓外花槽收起汽油彈,待無人注意時,擲汽油彈襲擊葵涌警署。案發日下午約3時,警長5905訓示警員留意汽油彈襲擊,並與證人及另一女警到葵芳h巡邏。
控方證人認警長離開逾句鐘 拘捕被告時突現身
近9時,許發現被告將手提袋放在葵正樓附近一石^上,並急步離開,遂截停搜查。許憶述從手提袋袋口聞到一陣濃烈氣味,打開發現兩支疑似汽油彈,問及被告為何在該處出現時,他支吾以對。
另外,許同意辯方所指,警長一度離開一個多小時,未與隊員交代去向,惟在他截停被告時,警長突然出現。被告昨獲准保釋,案件將於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8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