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一名女顧問醫生,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律政司,聲稱受僱衛生署期間遭衛生署員工及其他公務員多次騷擾,並指其構成公職人員失當行為,認為部門及港府須負責,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及賠償。 原告為醫生羅懿之,她現為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感染控制處醫務微生物學顧問醫生(抗菌素耐藥性),被告為律政司長。本報曾向原告查詢詳情,她拒絕回應。 入稟狀指出,原告於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受僱衛生署醫務微生物顧問醫生期間,多次受到與工作相關的騷擾(harassment),指衛生署員工及其他公務員違反僱傭合約的互相信任和保密,以及作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行為,原告認為署方及港府須負上責任,遂入稟控告港府。 入稟狀沒有說明涉案行為及相關人員,原告就該些行為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及申請賠償。 【案件編號:HCA 2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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