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婦人於2016年10月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待產期間,醫護人員懷疑未能及時發現胎盤剝落[象,胎兒在母腹一度心跳異常,出生4日後夭折。婦人認為院方疏忽導致嬰兒夭折,前日(25日)入稟區域法院向醫管局索償,但未有列出金額。 原告為姚翠玉,被告為醫院管理局。入稟狀指出,2016年10月28日,威爾斯親王醫院處理原告生產過程時有疏忽,導致其嬰兒夭折,但未有列出索償金額。 翻查資料,33歲女子2017年受訪時提到,2016年10月28日待產當晚7時半起感劇痛,約在9時多次要求檢查陰道及安排即時生產,但均被拒絕,並獲回應稱待產室爆滿。直至晚上10時許,助產士發現胎兒心跳異常,才安排她到產房;女嬰出世時沒有心跳,搶救19分鐘後始恢復心跳,送至深切治療部留醫,但4日後因出現腦癇及多重器官衰竭逝世。院方當時稱事件是胎盤剝落所致,醫管局已邀獨立婦產科專家審視個案。 【案件編號:DCPI31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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