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生活費爭執 兄控殺弟
尊子漫畫
【Emily】每行座位派員「坐鎮」 3局長變布景板 對話會安檢嚴 化妝品都禁
【Emily】監察選舉 學者伙民權觀察設平台
【Emily】「擒賊先擒王」 長毛擬區選撼李慧k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教師經理夫婦瞞出租7物業 逃稅21萬 官稱應判監

【明報專訊】一對夫妻涉隱瞞名下7個物業作出租用途,共漏報約175萬元租金收入,逃稅逾21萬元,並聲稱誤信地產經紀之言,才沒有向稅務局申報出租物業收入。兩人違反《稅務條例》,共被票控10項蓄意意圖逃稅,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明言應判監,先索取兩人的背景報告,將他們還押至10月15日判刑。

求情稱誤信地產經紀 官不接受

夫婦被告為教師黃玉玲(50歲)及品質監控經理余蔭偉(55歲),分別被票控6項及4項蓄意意圖逃稅。辯方求情稱,誤信地產經紀之言,故沒有向稅局申報物業租金收入。裁判官不接受解釋,認為以兩人的教育背景,不可能輕信地產經紀的說法。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在涉案期間各自擁有4個物業,只有一個物業為兩人的自住單位,其餘均作出租用途,並透過各自的個人銀行戶口收取每月租金,7個物業並非全部同時擁有,其間有買賣;但他們在相關課稅年度的報稅表沒有申報出租用途的物業。

黃玉玲在2008/09至2013/14的6個課稅年度,漏報租金收入共118.6萬元,另在其在2008/09課稅年度報稅表內虛報居所貸款利息扣除1.2萬元,分別逃繳物業稅稅款14.2萬元及薪俸稅稅款2076元,合共14.4萬元。余蔭偉則在2011/12至2014/15的4個課稅年度,在報稅表漏報租金收入共56.4萬元,逃繳物業稅稅款6.7萬元。稅局調查後,向兩人徵收少收稅款,他們已全數付清。

【案件編號:KTS12981-90/19】

 
 
今日相關新聞
教師經理夫婦瞞出租7物業 逃稅21萬 官稱應判監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