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年近八旬老婦聘請印尼女傭照顧癱瘓的丈夫,惟印傭未上任,丈夫已離世,她疑因而遷怒印傭,在對方上任第三天發生爭執,其間涉嫌拿起熱水壺,將熱水淋向正在下廚的印傭,導致她背部中層燒傷,老婦更即場要求印傭收拾行李離開。老婦被控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違反《僱員保障條例》終止女傭合約等兩項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本身是印尼華僑的被告倪荷玉(78歲)於2017年1月24日透過僱傭中心與事主Ismiati(29歲)訂立僱員合約,惟事主因未獲發簽證,至同年3月27日才正式上任。被告丈夫巧合於事主上工前不久離世,被告因此不斷抱怨事主,指若她早點上任,丈夫便不會離世,稱「公公已經過世,全部都是你的錯」。 在事主上工第三天,被告批評正在廚房工作的事主煮飯時間太長,又再度因丈夫的死抱怨她,兩人發生口角,事主說了一句「你先生是要死的,就自然會死吧」。接?,事主感到背部灼熱痛楚,像是有熱水流到背部,隨即走到洗手間處理。 被指施襲後即炒人 無賠償 事主覺得是站在她背後的被告用熱水燙她,遂質問被告為何這樣做。被告無回應,只要求事主收拾行李離開。僱傭公司人員到場了解,然後被告女兒報警,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事主送往醫院治理,檢查結果顯示她背部中層燒傷,佔全身皮膚面積約5%,當中有幾個小水?。 控方續指出,被告與事主之間訂立的僱員合約亦於同日被終止,惟被告卻未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事主作賠償或立協議。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出,事主早於2017年1月便跟另一香港家庭簽下僱員合約,該家庭的兩夫婦涉嫌用玻璃樽擲向事主,事主因害怕而於簽約後第二天離開,向領事館求助,隨後獲得4600元賠償和終止合約。辯方質疑事主被暴力對待後並沒有報警,而是透過僱傭中心協助索取金錢賠償,質疑事主當時欠僱傭公司1萬元,有意就本案索償15萬元,只要求金錢賠償,不會報警及渴望早日回印尼。事主承認有索償,但並不清楚索償詳情。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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