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6年前拘捕一名的士司機時,疑使用過分武力制服及押上警車致司機頸椎移位,全身癱瘓臥H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昨繼續研訊。家屬一方質疑警方曾執行非法拘捕,隨後所施武力亦屬非法。另一方面,拍打事主臀部兩下的警長否認他「打」事主,又指事主被反手鎖上手銬時,雙手像在「間v東西和不斷向上撥,是想「間v警長下體。 CCTV攝下 稱是「拍」非「打」 警長羅偉文被閉路電視錄影攝下,拍打事主陳輝旺(終年65歲)臀部兩下,羅解釋其中一下原意是拍同僚馬振康肩膊,但不慎拍打了事主;另一下則是為警告事主,停止手部反抗動作,否則會觸碰到他腰間裝備。 代表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指出,即事實上羅有「打」事主;羅否認,並指他的動作是「拍」而非「打」。羅指事主當時頑強抵抗,他須停止事主雙手有「間v的動作和向上撥。蘇朗年問為何事主有這些動作,羅直指「佢想陽琱U體」,但稱事主沒有實際碰到。至於羅日前稱他拍打的動作是出於本能反應,蘇朗年指羅「根本是在編故事」,掩飾他刻意打事主一事。 死因裁判官重申及澄清,家屬一方質疑當時的拘捕決定有否法律基礎,若該拘捕是非法,之後的所有行動亦屬非法。 家屬質疑警長偏信身分較高者 蘇朗年向羅指出,當晚羅接報到西隧收費亭,原應就事主的報案,即日籍男乘客拒絕付車資一事作調查,但他連事主如何擦傷也沒有了解;反之,在典型本港的士司機和衣著光鮮的日籍男士間,他選擇相信身分地位較高者,聽信男乘客稱被襲就因此拘捕事主,直問他當警察23年,會否為這樣的「調查」感羞恥。羅一概否認以上說法。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477/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