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歲青年涉於今年2月與女友同遊台灣時殺害對方及棄屍,返港後涉盜用女友信用卡提款共約1.9萬元,及取走對方財物和2萬元台幣。他原被控2項盜竊罪及1項處理贓物罪,控方昨於案件提訊時,加控一項盜竊罪,另表示日前收到台灣傳來的驗屍報告,需索取法律意見和調查,考慮是否加控謀殺罪。 昨加控一盜竊罪 辯方促安排答辯 案件押後至8月22日再訊。控方表示,3日前才收到台灣傳來的驗屍報告,需更多資訊以了解被告陳同佳(19歲)女友潘曉穎被殺一事,同時亦會索取法律意見和再調查,考慮會否加控謀殺或其他罪名。控方昨第四度申請押後案件,惟辯方質疑控方已掌握全部紀錄、閉路電視錄影等證據,為何還未能讓被告答辯,又表示被告自今年3月被捕起還押至今,要求確認今次控方是最後一次押後。 被告昨身穿黑白格恤衫出庭應訊,聆聽控罪時神情冷靜。控方呈上修訂控罪,包括一項處理贓物罪,指稱被告於今年2月17至3月13日,處理屬於潘曉穎的財產,包括一張匯豐銀行提款卡、一部Casio相機、一部iPhone 6手機及2萬元台幣,而以上財產屬於贓物。另外,被告原被控兩項盜竊罪,昨被加控同一項罪名,指稱他於同年2月19至21日,分別3次使用潘曉穎的提款卡,從櫃員機提取10,500元、8500元及200元,合共盜取19,200元。被告繼續還押候訊,未有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KTCC5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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