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提私人草案 修防賄例涵蓋特首
【明報專訊】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向立法會提出兩條私人條例草案,其一是把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規管;二是修訂《廉政公署條例》,要求設立由終院首席法官為首的3人獨立委員會,監察廉政專員任命及職能。由於私人條例草案通過門檻高,郭榮鏗表示,希望候任特首林鄭月娥能在上任首100天可以展示誠意,主動接納建議,由政府主動修例。候任特首辦昨回覆表示,對此不作評論。
盼林鄭上任後主動修例
郭榮鏗表示,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相繼因涉貪問題入獄,而特首梁振英亦被指涉嫌干預廉政公署內部運作,因此修訂兩條例有一定迫切性,以挽回香港的廉潔形象。
另草案設委會委任廉政專員
在《廉政公署條例》草案中,郭榮鏗建議設立由終院首席法官及兩名享有崇高地位的社會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處理廉政專員任命、延續任命的程序及監察其職能。至於《防止賄賂條例》的修訂主要參照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報告建議,設立獨立委任及審批委員會,由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主席,負責就特首索取或接受利益時,給予一般或特別許可。
兩草案擬復會後討論
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在競選政綱中已承諾修改「防止賄賂條例」,把規管範圍延伸至特首。郭榮鏗公開呼籲,林太上任首100天可以展示誠意,馬上開展工作,並作公眾諮詢。他又指出,雖然林太沒有提及修訂《廉政公署條例》,但若要確保廉政公署能獨立、公正監察、調查特首,則需要同步修改法例。
郭榮鏗表示,兩條條例草案已經收到法律草擬專員證書,證明符合格式,期望可於立法會復會後於9月、10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