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住宅滲水往往令居民飽受困擾。審計報告揭發,食環署及屋宇署在處理滲水個案需時太長,截至今年3月,在超過1.5萬宗未完成的滲水個案中,有41%個案已超過政府訂下的參考完工時限133日,當中有個案調查足足8.3年仍未完成。 食環署及屋宇署2006年7月在食環署轄下19個分區辦事處,組成聯合行動以處理滲水個案。審計報告指由2006年底至今年3月期間,聯合行動共接獲逾23.8萬宗滲水舉報,當中已完成近19.7萬宗個案。在該19.7萬宗個案中,有49%因各種原因,例如滲水的濕度未達門檻等,而甄別為不作調查個案;21%是調查期間滲水問題已停止或投訴人撤銷個案;9%是調查後仍找不到滲水源頭;只有21%是成功找到滲水源頭。 尋獲滲源成功率下降 不過,報告揭發,撇除不予調查或中途撤銷個案,找到滲水源頭的成功率正在下降,由2007年的46%逐漸減至2015年的36%,並指食環署及屋宇署在調查滲水個案需時太長。 而截至今年3月,在逾1.55萬宗未完成的滲水個案中,有6368宗即41%個案是超過133日仍未完成,當中1046宗(約7%)更已花了2.2年至8.3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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