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發,房屋署在處理公共屋h的致癌石棉物料時有不足之處,其中5個含石棉物料的屋h,房屋署過去從未向外公布,當中包括彩虹h9幢大廈,促請房屋署盡快採取跟進行動。 房署解釋:位置住戶禁入 房屋署解釋,該5個屋h(彩虹h、富山h1幢、福來h2幢、大元h1幢及朗邊中轉屋1幢)含石棉物料的位置,都位於住戶無法進入的地方,例如彩虹h的天台氣喉、福來h的垃圾槽天台氣喉等,房屋署已清楚知悉有關屋h含有石棉,署方會繼續監察,並會每半年視察一次。 恐增建築保養人員風險 石棉物料已被確認為吸入可致癌物質,房署自1984年起禁止使用含石棉物料興建公屋,1989年就公共屋h含石棉物料作全面調查。針對舊式含石棉物料的屋h,房署於2010年至2015年內每年巡查檢視屋h狀G。 不過,審計報告揭發,房署今年6月巡查時,卻包括有5個從未公布的含石棉物料屋h,涉及共14幢大廈,當中以彩虹h規模最大,共有9幢大廈。審計署又指出,若房署未有加以監察或屋h管理不善,石棉物料狀G會轉差,增加建築工人及保養工作人員接觸石棉的風險,促請署方加快採取跟進行動。意味即使住戶無法進入含石棉的位置,仍可能對其他人構成風險。 另外,審計署與房署聯合視察柴灣興華(二)h及石籬二h兩個含石棉物料露台通花磚牆的屋h時,發現有6宗磚牆破損個案需更詳細檢查,但署方沒有呈報有關個案;審計署又指在該兩個屋h,房署使用「石棉物料警告標籤」的次數非常少,不知情租戶可能會在無意間進行干擾含石棉物料的工程。房署稱,已要求石棉顧問特別檢視該6宗個案,發現只涉及輕微缺陷,沒超出石棉狀G欠佳的指標,房署會增訂指引,以評估石棉狀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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