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影視語言雖不同 講同一故事相輔相成
【明報專訊】李敏創作超過30部電影劇本和50部小說,對於今年書展主題「影視文學」,她認為「文學」與「影視」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語言,「一個講文字上的東西,一個講畫面上的東西」,但當兩種語言表達同一故事,卻可相輔相成。她形容「文字就是米,畫面就是飯」,前者需要讀者自己用腦袋去想像,後者則經過其他人加工,觀眾可以享受精華和刺激。
對於在市場上,電影和小說之間是否存有競爭,李敏表示,以前電影逐漸變得流行時,也曾有人擔心書籍會被取代,但現在仍有人喜歡小說,「人類社會的文化和科技發展,一定會有新的載體;但是否每一個新的載體出現,即代表舊載體會失去觀眾?到目前為止,歷史說不是」。她舉例,《哈利波特》的小說和電影同樣流行,均吸引讀者和觀眾看,認為兩個媒體之間不一定是對立關係。
文本不同 小說改編電影不易
電影《原諒他77次》和《兇手還未睡》均由同名小說改編而成,李敏說,把小說搬上銀幕絕不容易,除了要吸引電影公司投資,兩者的文本亦大有不同。她以改編難度較高的偵探故事為例,「小說可以描寫他在兇案現場看到什麼,想到什麼,以及一些內心的思維;影視則傾向使用第三者角度,偵探一進入房間,就要拍攝該空間,較難去表現內心世界和事物出現的先後」。
除了懸疑片,作品向來多元化的李敏亦涉獵愛情、動作等領域。她透露,靈感均來自生活,例如探討LGBTQ(性小眾)議題的《翠絲》,故事亦參考了身邊友人的經歷,「我有去做訪問,由他們(性小眾)敘述的角度講如何摸索性取向、遇到的困難、社會壓力等,然後如何找回『自己』」。
看書或看電影是李敏的靈感來源,亦是她的「養分」。她稱會視乎當時的心情選擇題材,但笑言生活和工作已足夠draining(耗盡精力),較少看比較沉鬱的電影。相反,她更傾向看有正能量的電影,為自己「充電」。她亦不忘提醒大眾,可以不時觀看動作電影,刺激腎上腺素分泌,協助調節情緒。
(書展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