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暴動罪成上訴 指同事件量刑起點差逾年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多人被控在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在涉及12人的案件,瑪麗醫院時任醫生等5名罪成被告被囚4年至5年3個月,5人不服定罪及刑期,昨於上訴庭審理其上訴。上訴方指原審暫委法官鄭紀航以監禁5年4個月作量刑起點,比同一事件分拆案件的量刑起點高出一年多,本案屬刑期過重。上訴庭關注另案發生的時間地點是否相同,下令各方補充資料,押後至11月27日再聆訊。
分多案審 量刑起點有4年有5年4月
上訴人為原審不認罪的電腦技術員馮嘉文,認罪的醫生謝達志、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商人邱偉濤及學生林耀俊。
上訴方大律師馬維騉稱,馮嘉文當時從樂禮街走到平靜的添美道離開,非選擇逗留現場,他攜傘可遮擋太陽,不一定築傘陣。法官彭偉昌表示,雨傘可落在他人手中,質疑辯方把物品分拆審視,戴口罩亦未必參與暴動。馬則認為以此推論馮是積極參與者不公平,又指事件分案處理,但量刑起點相差一年多,應在判刑上一致,以示公道。
代表謝達志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稱,有法官就事件以4年、4年半及4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惟本案起點定於5年4個月,質疑差距甚大。潘又稱,謝達志刑滿後或接受紀律聆訊和被吊銷醫生牌照,原審法官沒額外減刑,故要求法庭修正刑期。
法官彭寶琴關注上訴方提到其他案件的案情或有不同。律政司代表羅天瑋稱,當天金鐘暴動分為3宗事件。3名法官押後聆訊,待各方提交資料供法庭參考。
【案件編號:CACC68/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