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領養費被指非法銷售 刺蝟協會終止領養服務
【明報專訊】自2016年成立、專門接收遺棄刺蝟的香港刺蝟協會,日前在社交平台宣布終止領養服務。協會主席Zofeya向本報稱,會方一直有就領養收取費用,用於支付糧食、醫藥等開支,至本周三(26日)遭漁護署人員「放蛇」,指協會向領養者收費屬「非法銷售」,為免承受法律風險,決定終止相關服務。她表示一直有就領養嘗試向署方申請牌照但未成功,不滿「非法買賣一直存在不處理,但搞我們做救援的」,冀當局探討有否空間檢討法例。
明報記者 鄭律銘
漁署:「出售」涵任何轉讓以換取代價
漁護署回覆本報時確認,「接獲報告」後就懷疑無牌出售刺蝟採取執法行動。署方解釋,「出售」定義涵蓋「任何轉讓動物以換取代價」的行為,因此任何人或動物福利機構的領養活動,若收取領養費作為轉讓動物條件,會被視為出售,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
主席:曾有人轉售 決定收領養費
Zofeya說,周三原擬供人領養的刺蝟「屁蛋」患膀胱結石,患病動物一般少人願接收,因此一度高興,事前不知就領養收費違法。她說自己是珍禽異獸獸醫護士,早年不時見到棄養刺蝟,在山上及大埔海濱公園都有發現,不少動物如兔都有相應組織支援,但刺蝟則欠奉,因此創立協會。
專接收遺棄刺蝟 歷年逾170隻
她說協會由2017年中有紀錄至今共接收176隻刺蝟,目前照顧13隻,將養至終老,不再開放領養。她解釋,協會成立之初曾供人免費領養,但發現有人領養後轉售,有違協助動物原意,因此決定收取600元領養費。她說照顧刺蝟每月開支包括糧食、醫藥費用等,自己收入未能應付支出。她表示能力所限,日後最多只能再接收多2至3隻新棄養刺蝟。
為滿足領養要求,Zofeya稱曾向漁護署申請相關牌照,但因動物品種問題一直未成功;她說協會亦曾向稅務局多次申請為慈善機構,並應要求提供救援動物數量等資料,同樣未成功。稅務局回覆查詢稱,基於《稅務條例》的公事保密規定,不能評論或透露個別個案稅務資料;而處理這類申請時,會考慮一系列因素,以確認其慈善團體地位。漁護署表示沒接獲協會就豁免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的許可申請。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若相關機構真的出於「良好用心」,確能幫助小動物,但認為須謹慎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並以合法方法提供服務;政府亦應考慮推出措施,確保有意飼養任何寵物的市民事前知悉應負責任,從源頭減少棄養。
針對棄養刺蝟處理,漁護署稱市民不應隨便棄養,如考慮棄養可將其交予署方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而2021年至今年3月署方沒接收任何棄養刺蝟。香港愛護動物協會表示,曾為數隻適合領養的刺蝟慎重篩選合適領養人,如市民發現有刺蝟被遺棄,或無法再照顧家中刺蝟,可向漁護署或其他信譽良好機構尋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