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師賢:撐海外法官制 應避委爭議案件 駐港公署重申制度不變 「向世界宣布普通法利港」
【明報專訊】兩名英國法官辭任香港終審法院,外界關注本港委任海外法官制度。曾長期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的澳洲高等法院前首席法官梅師賢(Anthony Mason)向本報稱,支持香港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並同意留任法官的看法,但他認為海外法官應避免委派處理引起爭議的案件。他又表示,強烈不接納北京針對辭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人格的批評,強調「他是高度受人尊重的法官」。
「不接納」京批評岑耀信人格
梅師賢:高度受尊重法官
特區政府及中央昨日先後開腔重申繼續維持海外法官制度。特首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會前表示,「這個制度不會變,我們的法治制度亦不會因為任何一位法官的個人取態有所影響」。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在公署活動後說,海外法官適合、是香港法治的特色,用這制度向世界宣布普通法制度是有利香港,「為啥不去堅持啊?除非有一天說,這個制度不適合我們一國兩制,那這個時候再變也不遲」。
梅師賢向本報表示,留任法官會繼續秉持法治,就何謂獨立、公正做出決定樹立榜樣,但補充留任與否是個別法官的個人判斷。
至於岑耀信稱國安法衝擊本港法治,梅師賢不點名說,即使法官不同意當中條文,例如嚴苛或侵犯人權,只要法例本身有效,法官必須以法斷案。他認為有關原則可能導致法官被視為支持壓迫的體制,「海外法官不應該被分派審理此類的案件」。
1997年回歸以來,海外非常任法官按慣例參與審理絕大多數終院的終審上訴案件,少數例外是國安法案件。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說,由2021年5月至今年5月,終院共審結53宗上訴案件,其中52宗有海外法官參與審理。
上訴庭前副庭長撰文批岑:混淆裁決對錯與法例喜惡
另外,香港上訴庭前副庭長羅傑志致函《金融時報》反駁岑耀信,批評對方在案件未審結時評論案件,並認為他將法庭裁決對錯與個人對法例的喜惡混淆。他強調,法官可辭職而不執行某法例,做法正確恰當,但審案的人並無違反法治。
不續任麥嘉琳 續任星國際商事庭
此外,加拿大籍非常任法官麥嘉琳早前宣布下月任期屆滿後不續任,以花更多時間陪伴家人。加拿大《國家郵報》周一報道,她今年1月續任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CC)3年。
《國家郵報》表示,曾就兩地續任與否的決定向麥嘉琳查詢,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