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小組指鄒幸彤遭任意拘押 港府:執法行動依法進行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押,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委任的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稱,鄒幸彤在多宗案件被捕及拘押的情G,構成任意拘押,違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呼籲港府即時無條件放人。政府發言人昨日回應,L烈反對及譴責工作組在法律程序尚在進行期間,基於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評論案件,強調控罪是否成立由法庭獨立公正審判後裁決。
鄒幸彤因2021年六四煽動非法集結一度被判監,高院其後推翻下級法院裁決,上訴案11月將交終審法院裁決。鄒多次申請保釋被拒,還押至今。
小組根據匿名消息及考慮港府早前回應後,認為鄒幸彤在煽動集結及《港區國安法》下申請保釋被拒等,構成任意拘押。小組指出,根據國際法,審訊前拘押應屬例外,在鄒個案而言,應合理設定鄒可符合的保釋條件;又稱鄒於2021年六四前夕在網上呼籲點燭,只是行使言論及表達自由,質疑港府基於政見針對鄒。
工作小組又質疑,港府超出60日規定內回覆,亦無正面回應小組提問。工作小組要求港府在5月起計的半年內匯報鄒幸彤會否或何時獲釋。港府否認全部指控。
港府在昨日回應中強調,執法行動均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進行,並說倡議「某種背景的人」不就違法行為受法律制裁,等同給予犯法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