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吸03年經驗 避免23條被稱「惡法」
【明報專訊】政府目標在今年內、最遲明年完成就《基本法》23條立法。保安局長鄧炳強昨表示,立法必然包括規管間諜相關行為,並會汲取2003年立法失敗的經驗,在解說工作會「做得特別好」。當局2003年推行的23條立法被形容為「惡法」,鄧炳強昨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要避免23條再被稱為「惡法」,「首先不要給人改花名,好多時改了花名人們就入了腦」,會做好解說工作。
必然諮詢 「每人均可發表意見」
鄧炳強昨出席商台節目表示,會汲取當年經驗重視解說工作,「才不會令人有機會挑動,說這個法例是不好啊、『惡法』」。鄧表示,會以2019年社會情G作例子,讓市民知道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之餘亦有實際需要。被問及政府會否就23條立法諮詢公眾,鄧炳強稱「諮詢是必然的,每個市民都會有機會發表意見」。
警隊改入職要求 稱入職標準沒降
鄧炳強節目後見記者,被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審議《反間諜法》修例法案,23條立法會否涵蓋反間諜行為。鄧稱,《基本法》23條7宗罪包括竊取國家機密罪,與間諜行為有關聯,因此研究立法時必然會將間諜相關行為包括在內。
警方上周五起調整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的3項入職要求,包括中學文憑試中英文科未達第2級者可透過「警員中英文筆試」投考,另取消最低身高及體重要求。鄧炳強解釋,調整後的入職條件是「以才能為目標」,又稱在語文方面特別是少數族裔,在文憑試未必取得第2級,但有能力寫口供,因此調整,強調入職標準沒降低。
鄧炳強上月曾赴北京訪問,他表示去年騙案數字較前年升四成、騙案佔整體罪案四成,情G嚴重,已與國家執法部門合作建立截款機制,冀助本港受害者截取被騙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