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後發現續航表現僅廣告所言60% 電動車主增花費 車行稱原因很多
【明報專訊】居住在多倫多怡陶碧谷的弗萊明(Jack Fleming)鑑於太太在巴里市(Barrie)找到一份工作﹐每日單程上班便要駕車100公里,如使用傳統汽油車﹐油費不菲。他以為電動車可減省汽油費﹐於是在去年11月豪擲7.2萬元買了一部Volvo C40 Recharge的全電動汽車﹐但汽車續航表現並如廣告宣傳那樣。
當時廣告標明﹐該汽車只要充滿電後﹐可行走364公里﹔即使電池表現打了折扣﹐只能走300甚至275公里﹐他亦可接受。但他指電池充滿電﹐只能走225公里﹐僅廣告聲稱的60%。對此﹐Volvo Canada仍堅持廣告上的資料沒錯。
該公司的公司及媒體傳訊團隊的Lucas Dias表示﹐他們很樂意與客人共同解決客人對汽車的一些疑問。
Dias表示﹐廣告上標明電池可行走的距離是基於NRCAN及EPA的評估。與所有由電池驅動的汽車一樣,實際續航里程會基於多種原因而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於駕駛條件、溫度、司機駕駛方式和地點、路況、動力配件和其他因素。
政府一直推動加人購買電動車﹐但一份最新調查調示﹐部分加人對電動車的續航力仍有保留。Autotrader今年進行了第3次調查,詢問加人是否願意購買電動汽車。今年,56%的人說是,比2021年下降。另其中68%的人表示可能會。
76%的受訪消費者中表示﹐他們計劃推遲購買電動車的主要原因是擔心電動車的續航力。
至於弗萊明表示,在這情況下﹐妻子一是用他們的雙動能汽車上下班﹐一是太太在巴里下班後﹐先在當地充電才起程回家﹐買個保險。但無論是採那那一個方法﹐太太都要支付額外費用。上月5日﹐Volvo公司宣布﹐他們計劃為電動車進行升級﹐以改善汽車效率及其續航能力。電動車升級後可走得更遠﹐而充雷時間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