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男Tg煽動囚1年 求情稱單純 官:為何網上變嗜血?
【明報專訊】患自閉症的兼職送貨員涉去年在Telegram轉發帖文號召平安夜集結,及在「連登討論區」發文,他早前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4罪,昨天於區院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後,「明目張膽,視法紀為無物」地發布文章,又反問一名善良單純的青年,為何在網上變成「嗜血、無情、歹毒的暴力推手」。陳官考慮被告患自閉症,酌情減刑,判囚一年。
稱殺懲教或自殺 「革命需孤狼變群狼」
被告陳泰森(現年23歲)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他在帖文中形容政府為「匪類」,並貼出有「香港獨立」及「光時」口號的圖片,曾稱「除鰼懲教人員之外,我就只有自殺一條道路」。
辯方曾求情指,被告是獨自行事,沒有政治背景。陳官認為「以偏概全」,指被告發帖希望全民響應,肯定是認為「人多好辦事」,陳官又引述被告「大言不慚」地在帖文稱「革命需全民體現,孤狼變群狼」,認為他非為賺取政治本錢犯案正是帖文的「可怖之處」,有可能「產生孤狼」,而孤狼可以自殘自殺、殺人放火,強調嚴刑重典不單是阻嚇,還要當頭棒喝提醒公眾,網絡「不是無法無天,任人大放厥詞的地方」。
辯方指帖文沒實際功效
官:潛移默化 或是刺警案私了案原委
陳官不接納辯方指帖文僅曇花一現、沒有實際功效,反指網絡上可一直傳閱帖文,「令人潛移默化,作出更激進的行為」,可能是七一銅鑼灣刺警案、私了陳子遷案的原委,雖然平安夜最終沒有被告號召的非法集結,但不成事可以有許多原因。
判辭中引述被告親撰求情信,自言在還押期間深刻反省,承諾不會再對政府懷有惡意;又提及其繼父患癌,希望及早刑滿,助母親照顧繼父;被告就讀高級文憑時的指導教師則讚賞被告單純、勤奮。陳官反問,為何如此單純的青年,在網絡平台上卻變成嗜血的暴力推手,並批評網民「鬥兇狠、自吹自擂,造成惡性循環」。
陳官認為,被告就4罪的認罪扣減,應共判囚14個月,並體諒其身世及自閉症的精神狀態,減刑兩個月,總刑期為1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354/22】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