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藥殺女 抑鬱婦囚4年 感化報告指歸咎林鄭 辯方:溝通誤會
【明報專訊】患抑鬱症的五旬婦疑因社會運動影響情緒,2019年給16歲女兒喝下內有安眠藥的飲料,再用生果刀苳k兒手腕,掐頸致死。婦人早前承認誤殺罪,昨於高等法院判囚4年。庭上透露,被告與感化官會面時,將命案歸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辯方解釋被告和感化官的溝通或有誤會。被告聞判後哭成淚人,不斷搖頭。
精神問題犯案減責 改控誤殺
被告郭蓮彩(54歲)原被控謀殺罪,控方接納她因精神問題犯案而減責,改控誤殺罪。對於背景及感化報告顯示,被告將殺人事件歸咎於林鄭月娥,辯方解釋被告和感化官的溝通或有誤會,被告意指2019年香港社會混亂,對她構成不便。辯方重申,被告願意承擔刑責,無意將責任推卸他人,「案件的主因與林鄭月娥無關」。
官:有計劃殺人 非一時衝動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表示,本案量刑取決於被告的刑責多少,以及她會否對公眾構成危險。陳官表示,被告是女兒的唯一監護人,當日趁女兒患傷風,將自己的抗抑鬱藥及安眠藥混入酒內,並游說女兒服用。陳官批評,被告在知悉藥物副作用之下這樣做,屬有計劃殺人,並非一時衝動。
陳官引述案例表示,無論任何情G,父母都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此類案件須判阻嚇刑罰,「顯示社會厭惡殺害無辜子女的行為」。由於被告精神狀態不穩定,陳官採納6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後判囚4年。
根據案情,2019年10月事發當日,鄰居發現被告危坐天水圍住所窗邊,消防接報後破門入屋,當時被告的女兒徐樂頤(終年16歲)已無脈搏,手腕有傷口。被告在警誡下稱,「我覺得個女變驉A所以我畀囍w眠藥佢飲,跟住用生果刀殺佢」。被告承認擔心女兒談戀愛,便將藥物混酒給女兒喝下,並用刀苳k兒手腕。
【案件編號:HCCC 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