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3子涉縱火 廖子文認損壞財產罪
【明報專訊】12港人中的其中3人廖子文、鄭子豪及鄧棨然,涉及2019年一宗縱火案。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未能出席。廖子文及另一名32歲男子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鄭子豪與另一被告則需時決定是否認罪及與控方商討處理方式,獲准押後明天答辯。廖子文及鄭子豪繼續還押,另兩人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鄧棨然內地服刑未出席 料明年刑滿
縱火案共5名被告,依次為推銷員鄧棨然(31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2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8歲)、廚師李威龍(26歲)及學生廖子文(18歲)。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其中鄧棨然尚就「組織他人偷渡越境」罪在內地服刑,料明年刑滿。
鄭進及廖子文承認交替控罪,否認縱火罪。控方需時決定將縱火罪存檔法庭或由法庭裁定兩人無罪,故押後宣讀案情;代表鄭子豪的辯方大律師則稱案件有新發展,或影響是否需要審訊,需時考慮答辯及與控方商討,第四被告李威龍亦需時考慮,獲准押後今早決定,以及於明天答辯。
【案件編號:DCCC 323/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