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違契案 周達權:黎擁力高最高權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案昨在區院續審。原本同案被告、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庭上確認,他獲控方免予起訴,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周稱力高顧問於蘋果印刷簽訂租契前,已在涉案用地營運,力高由黎智英主導及出資營運,他一度以信託形式持有股權。但周強調,黎智英擁有所有實際利益及最高決策權。
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被控共兩項欺詐罪。周達權(64歲)原同被控一項欺詐罪,現分拆審訊。控方早前為證人周達權申請特別通道獲批,法官陳廣池昨於周作供前警告,任何人以各種方式接觸或影響證人,須負刑責,「輕則刑事恐嚇,重則妨礙司法公正」,又稱「以言可以入罪,唔係齋講就可以無事」。
控方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主問下,周達權表示1993年加入壹傳媒任職財務總監,上司先後為郭漢基和丁家裕,周於2016年任財務總裁。他說力高是黎智英的私人公司,持有汽車和船,租用嘉道理道住宅,名下有黎智英的子公司,並聘用員工及投資等。
力高沒設水牌 周:不知原因
周指出,蘋果印刷前身和工業h於1999年簽訂租契,而力高1998年已將註冊地址轉到將軍澳駿盈街8號(即將軍澳工業村),上址沒設置力高的水牌,惟他不知悉原因。他稱起初有一名員工在大樓1樓工作,後來因應業務繁重搬到4樓,增聘黃偉強和Mark Simon等員工。
周接替上司擔任力高董事,按《公司條例》以信託形式持有五成股權,但他強調黎智英擁有實際利益及最高決策權,重申「我唔會有好處」。周形容,力高主要由總經理、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話事」,而周當「後勤」簽發支票採購;黃偉強有就嘉道理道住宅維修向周查詢。
周說力高當時沒有向科技園申請牌照,黃偉強負責牌照事務,黎智英知悉哪些公司要申請。周解釋,早期並非由他處理牌照事宜,他不知為何力高沒申請牌照。案件於明日再續。
【案件編號:DCCC 349/21】
(壹傳媒違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