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稱嶺大收回民主牆 校方:按需要分配使用權
【明報專訊】嶺南大學2月8日通知學生會及其屬會,收回會址所屬的康樂樓部分地方,限令5月7日遷出,稱要修葺大樓,以供更多活動空間。嶺大學生會形容,校方態度「曖昧」,每次步步推進新安排,上周三(27日)突接獲校方通知,始知道校方5月7日一併收回民主牆、佈告板使用權,認為校方趁機收回所有學生會管理的設施;又稱校方決定收回康樂樓更多地方,致部分屬會需臨時搬走,感無所適從。
本報昨向嶺大查詢現時是否計劃收回學生會的民主牆及佈告板;所有搬離康樂樓的組織包括學生會的日後安排。嶺大回覆稱,大學稍後會根據實施需要,重新分配該等場地的使用權。
嶺大:按條款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
嶺大重申,根據大學2019年與學生會簽訂的「大學場地使用協議」中的條款,雙方可於3個月前通知對方,終止協議。大學2月8日正式通知學生會,終止該協議,並將於5月7日收回所有包括在協議內的場地使用權。校方又表示大學已通知學生,如未能於限期前遷出,可向大學申請延期及存倉。
學生會:民主牆不在裝修大樓範圍
嶺大學生會會長陳嘉寶昨向本報稱,曾跟校方就民主牆管理權爭拗,包括有學生去年8月張貼象徵LGBTQ平權的彩虹旗、不要被迫打疫苗等標語,校方認為此等物品具政治性。她認為,校方今次透過「搬遷」學生會及組織,將學生會所有有權管理的地方都一併收回。陳嘉寶稱,民主牆位於校門附近,不在今次「搬遷」的康樂樓範圍,也不用裝修,目前暫未知未來有否可能取回。
陳嘉寶稱2月8日至今,校方「態度曖昧」步步推進新安排,卻從未有書面通知,訂明收回學生會場地使用權的範圍、過渡或安置安排,裝修後會否與學生會簽訂新的場地使用協議。她表示2月獲知康樂樓2樓組織須搬離,至近日才知1樓也要收回,失去原先預算可存放物資的空間,有屬會要臨急搬走,希望有更多時間處理。她稱遷離期限前一天即5月6日,會與校方開會。
嶺大去年7月宣布停止代學生會收會費,去年12月稱收到投訴質疑學生會代表性,促學生會處理,除非校方滿意成效,否則或不再承認學生會,停止支援學生會,及禁止相關代表參與不同學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