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唱歌表演書法班 區選敗者賄選還押
【明報專訊】2019年區議會選舉,參選中西區大學選區落敗的獨立候選人歐頌賢,涉以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誘使他人投票給她,被控兩項在選舉作出舞弊行為罪受審,昨日被裁定兩罪成立,須還押至下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對於辯方早前稱被告只想發放正能量,裁判官梁嘉琪在裁決中反駁,為何不在易拉架印上哈哈笑等信息,批評被告的行為流露出拉票的意圖。
官:倘想放正能量 何不印哈哈笑
被告歐頌賢(45歲)報稱機械工程師,被控於2019年10月10日在區議會選舉中作出為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即提供歌唱表演;以及同月16日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即提供書法班。
官指活動放肖像易拉架為博好感
梁官裁決時提到,當時被告與民主派任嘉兒參選同一區,被告曾被勸喻退選,又表示街上放置印有其肖像和名字的易拉架,是希望市民可分辨她和任嘉兒。梁官表示,被告向街頭表演者及教授書法班的書法家分別給予1200和800元報酬,其間擺放易拉架,上面印有大幅肖像,以增加市民對被告的好感,因此裁定她藉此誘使他人投票。
【案件編號:ESCC 14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