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納認罪答辯 播Omicron兩空少8月審
【明報專訊】兩名免檢疫的時任國泰機艙服務員去年12月返港後涉違規聚餐及外出用膳,導致新冠變種病毒Omicron流入社區,第五波疫情其後爆發。兩人被控共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昨原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但辯方求情提到,兩人真誠相信案發時沒違例,即遭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質疑此或構成抗辯理由,拒絕接納二人的認罪答辯,暫預6月29日作審前覆核,並預留8月15日至16日作兩天審訊。
兩名被告依次為黃昱龍(45歲,馬來西亞籍)及劉諾宏(44歲,中國籍),均報稱無業,續准保釋候訊。
辯方大律師James McGowan原在求情指出,兩被告對事件感抱歉,二人「真誠相信」隔離期間外出所做的行為為法例中獲豁免的「必要活動」,即使做出亦無違例。嚴官聞言後關注法庭能否在這情G下接納二人的認罪答辯,並兩度休庭讓律政司索取指示。嚴官最終認為,此或構成抗辯理由,案件必須審訊。
「真誠相信」沒違例 官:或成抗辯理由
首項控罪指稱,首被告黃昱龍被指2021年12月25日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遵照衛生主任在日期為12月24日的醫學監察通知書所指明的條件,即根據政務司長所指明豁免條件而進行自我隔離。
另兩項相同控罪指控的次被告,分別於同年12月25及27日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在日期為12月25日的醫學監察通知書所指明的條件,即根據政務司長所指明豁免條件而進行自我隔離。
【案件編號:ESCC 288/22】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