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十一醉酒辱國旗 無業漢向祖國道歉
【明報專訊】兩名醉漢涉去年十一國慶日清晨點燃或扯20支國旗落地面,遭控共一項侮辱國旗罪。兩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50歲無業男子認罪,辯方求情指出,案件無關政治立場,首被告未曾參與任何社會運動,僅因醉酒一時興起犯案,他亦撰求情信向祖國(mother country China)道歉。案件押後5月12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兩人須還押。
被告依次為無業男子盧景揚(50歲)及裝修工人盧蔚浚(33歲)。兩人承認去年10月1日在橫頭磡h宏安樓外富美街,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或玷污的方式侮辱20支國旗。另33歲次被告早前已認罪。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受酒精影響一時貪玩犯案,低估嚴重程度,現已非常後悔,並親撰求情信向「祖國」及國旗物主即九龍東潮人聯會道歉。冀法庭考慮他並非在示威現場燒國旗,案發時人煙稀少,並無煽動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對途人影響微;次被告則在求情信向法庭致歉,望獲從輕發落,以照顧家中年邁的祖父母。
【案件編號:KTCC 3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