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僱主非禮外傭勝訴 高院促警查強迫勞役
【明報專訊】一名英籍僱主涉非禮其外傭,及以「按摩」為名強迫外傭為他手淫,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30個月。該外傭其後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調查時沒充分調查她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的受害者。高等法院昨日判外傭勝訴,撤銷警方不循販賣人口及強迫勞役調查的決定,發還警方重新調查。判辭強調,事件反映現行法例沒針對強制勞役行為,或致警方未能履行法定責任保障人權。
判辭:現法例無針對強制勞役
司法覆核申請人透過其代表律師表示,對法庭認同有需要修例感高興,又形容她的經歷具價值,讓他人能被以愛和尊嚴對待。代表她的何珮芝律師行稱,外傭深受制度不公及權力失衡所害,較易遭受性剝削,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禁止強制勞役。
申請人以「CB」為代號。答辯方為警務處處長及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為有利害關係方。CB於2018至2019年受僱於僱主Z,其間遭Z非禮,她亦發現多段涉及多名Z的前外傭的猥褻片段。警方調查時曾考慮她是否人口販賣受害者,其後排除該可能。司法覆核圍繞警方的調查是否充分,以及有否履行《香港人權法案》中調查人口販賣和強迫勞役的責任。
指警忽略人口販賣特徵
官:早前調查現關鍵失誤
高院法官高浩文接納申請方指出,同意警方沒充分調查CB是否人口販賣及強迫勞役受害者。法官認為,警方忽略部分人口販賣的特徵,如CB受僱不久便被迫提供包裝成工作一部分的性服務,更有片段佐證Z對以往聘用的外傭亦作類似請求,加上他毋須額外付費,可視為從中獲利,直言「難以想像」警方不認為可合理懷疑,Z聘用CB是為了性剝削;警方亦過早判斷Z並非有系統地非禮外傭,沒再調查其他潛在受害外傭,出現關鍵失誤。
另外,法官認為CB必須辭去整份外傭工作,而不能只「辭去」性服務的工作內容,其後Z更不接受她辭職,加上警方一早信納CB被迫提供性服務,才會繼續起訴Z,故其工作存在強迫勞役成分,惟警方沒再跟進。
巴裔漢曾入稟促立法 終院裁敗訴
巴裔漢ZN(代號)於2015年亦曾入稟司法覆核,指政府有責任針對人口販賣及強制勞役立法,他於高院勝訴,惟在上訴庭及終院均敗訴。當時代表ZN的律師何珮芝昨日表示,今次CB案判決可見法庭認為政府因應ZN案採取措施後,仍不足以保障受害者。
【案件編號:HCAL 617/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