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店東主阻警入店判囚上訴 稱「問清楚」不算阻撓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30日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傳出不明氣體,有居民不滿到場示威,區內黃店「東屋台」的老闆娘與胞弟被指拒絕警員入店內搜捕,早前阻差辦公罪成判囚21天,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開案處理。上訴方表示,警方發出的警告內容不詳盡,市民有權問清楚,有關查問不構成阻撓。律政司一方則稱上訴人刻意刁難警方,已屬蓄意阻撓。法官黎婉w聽畢陳辭後擇日裁決。兩名上訴人續准保釋。
兩名上訴人為魏偉才(25歲)及胞姊魏素香(36歲)。上訴方陳辭稱,當晚防暴警員在馬路驅散人群,發現案中另外兩名被控非法集結的被告身在「東屋台」內,警長趙文龍上前向門外的魏氏姊弟發警告。
上訴方指警方警告不詳盡
警長曾出庭供稱引述法例,並交代因懷疑店內有早前參與非法集結者,故需入內調查,否則控告二人阻差,然而此說法與片段不符,片段聽到警長高叫「逃犯鬗J面,行開,否則告你阻差辦公」;另片段聽到警長以粗言辱罵上訴人,警長卻在庭上否認,可見其證供不可信。
律政司:處處刁難屬蓄意阻撓
上訴方稱,魏素香聞言後曾問「點解無啦啦警告我」,又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未幾有女警叫她「除口罩」,焦點已轉至口罩上,魏氏姊弟不久被制服。律政司一方反駁,警告內容包含「有逃犯」及「阻差辦公」已相當清晰明確,然而上訴人仍處處刁難,屬蓄意阻撓警方。
【案件編號:HCMA 404/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