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鎖倉下缺席聆訊 涉連登煽惑者加控3罪
【明報專訊】22歲兼職送貨員涉嫌於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發帖,被指號召市民參與「平安夜革命」,早前被控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及6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加控3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涉及Telegram頻道「LIBERKONG 公海」,被告因懲教署「鎖倉」檢測安排而沒有出庭。
早控7罪 控方:起訴期將屆
懲教署昨起在懲教院所推行「鎖倉運作模式」,為所有職員及在囚者全面檢測,暫停安排在囚者前往法庭應訊。還押中的被告陳泰森(22歲)昨沒有到庭,但有律師代表。控方稱,新增控罪的半年起訴期限將屆滿,故申請在被告缺席下將新增控罪存檔法庭,而本案將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3月24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原本面對的7項控罪,發生於2021年9月24日至12月13日期間,稱他煽惑他人非法集結,並在連登討論區發帖,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至於新增3項控罪稱,被告同年8月1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LIHKG發表陳述,另約於9月4、21至22日期間在Telegram頻道「LIBERKONG 公海」發表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
李卓人案押後一月裁決
除了本案,多宗涉還押者的案件均須押後,包括正就8.18流水式集會等案在石壁監獄服刑的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原定昨日聽取就去年元旦民陣遊行中涉放氣球及阻差辦公案的裁決,暫押後至3月17日。被控企圖作出煽動行為的古思堯,則原定昨天到西九龍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押後至2月25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5115/21、ESS 20478-79/21、KCCC351/22】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