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警入屋查姊妹 公職失當罪脫
【明報專訊】休班女警被指於前年7月,在沒有上司指示下,利用警員身分進入深水鶪@單位,索取一對姊妹的個人資料。她否認一項在公職行為中失當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張天雁指被告行為可疑,亦可能有不當,惟證人落口供前曾討論案情,故未能肯定事發時的對話真確,亦未能肯定被告利用警員身分達到某些目的,或有惡意及不誠實。
被告曾佩君(49 歲)被指於前年7月30日以警察身分進入深水鶧韌撐颽如樓一單位,取得該家庭姓郭長女的聯絡方式,要求她及其父親聯絡次女。被告其後以電話涉要求次女說出身分證號碼和工作地址。
3事主錄口供前曾討論案情
庭上爭議被告曾否指稱來訪目的是查案。張官認為次女當時確牽涉一宗案件,法庭不能排除辯方推論事主可能因而認為被告當日必定是為查案而來,而事主父親對當日對話細節不太清楚,亦承認落口供前與兩名事主討論案情,縱使法庭相信3人誠實可靠,仍對他們指稱的部分對話有保留;次女則不肯定被告曾否向她索取身分證號碼,她沒說出完整地址時,被告亦沒追問。
官指被告可疑 未證「嚴重不當」
被告上司曾供稱被告只負責駕車,毋須查案,惟張官認為不能單憑一名警長供辭,肯定被告有否獲上司批准行動,被告的行為「係有囓i疑,又唔知佢做乜洁v,被告亦沒自辯解釋,法庭不能因此對她有不利揣測。辯方曾指被告欲協助朋友尋人,亦不爭議她表露警員身分進入單位。張官稱不能否定其行為「可能有不當」,但對她是否有「嚴重不當」有疑問,裁定她罪脫。
【案件編號:KCCC1943/21】